【指导思想】
为了贯彻落实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,给学校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,充分挖掘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,培养小学生健康良好的审美情趣与艺术修养,激发其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,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,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体现小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,丰富学校的课余文化生活,提高综合素质,提升办学品味,引导学生向真、向善、向美,得以全面和谐发展,特举办2023年校园文化艺术节。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,希望全体师生踊跃参与。
【活动目标】
1. 通过校园活动,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和实践精神,发展学生艺术特长,努力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能力;
2. 根据自身兴趣、爱好、特长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艺术活动,展示自我,体验不一样的童年生活,享受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;
3. 搭建各种平台,帮助学生体验成长的感觉,培养学生爱国爱党的精神,在学校“润泽教育”下展现新时代新少年积极、乐观、锐意进取的良好风貌。
【活动主题】
阳光下成长
【活动形式】
艺术表演类、艺术作品类
【活动时间】
2023年3月6日-5月8日
【活动对象】
全体师生
【实施过程】
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(3月13日)
1. 宣传与环境布置
2. 开幕式
第二阶段:具体实施(3月13日——5月8日)
活动一:声乐节目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5月8日
【活动内容】本次声乐节目形式分为班级合唱及学校社团合唱两类。
【参加对象】一年级各班学生及学校合唱社团成员。
【活动形式】一年级各班合唱项目于4月下旬参加校级评比,由学校评委现场评选。
学校社团合唱项目于4月下旬完成策划排练,于5月上旬由教育局专家进行现场巡评。
【活动要求】
1. 学校社团合唱(负责老师:王群 张娟)
*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5人,钢琴伴奏1人,指挥1人;
*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(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);
*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
2. 班级合唱(负责人:一年级各班主任)
*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大合唱;
*所选歌曲必须为红色经典爱党爱国歌曲:
*参赛班级要求服装大方得体,精神面貌良好;
*注意队形编排,展现班级风采;
*伴奏带自行准备。
活动二:器乐节目(负责老师:许建红)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5月8日
【活动内容】本次器乐节目采用古筝小合奏形式。
【参加对象】校内古筝爱好者可自行报名参加。
【活动形式】由许建红老师进行策划排练,于4月下旬完成相关视频拍摄工作,5月上旬完成报送工作。
【活动要求】
*人数不超过12人,不设指挥;
*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活动三:舞蹈节目(负责老师:许建红 李莉)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5月8日
【活动内容】本次舞蹈节目采用群舞形式。
【参加对象】学校舞蹈社团成员。
【活动形式】由本节目负责老师进行策划编排,于4月下旬完成相关视频拍摄工作,5月上旬完成报送工作。
【活动要求】
*人数不超过36人;
*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
活动四:戏剧朗诵节目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5月8日
【活动内容】戏剧类节目与朗诵类节目
【参加对象】中高年级学生
【活动形式】由本节目负责老师进行策划编排,于4月下旬完成相关视频拍摄工作,5月上旬完成报送工作。
【活动要求】
1. 戏剧类节目(负责老师:杨心瑶、任晨晓)
*人数不超过12人(含伴奏);
*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2.朗诵节目(负责老师:柳 勤、孙晨曦)
*作品文体不限;
*须使用普通话;
*人数不超过8人(含伴奏,学生不作道具设置,不得伴舞);
*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;
*不使用电子屏背景。
活动五:艺术工作坊(负责老师:钱锋伟)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5月8日
【活动内容】展现学校制扇坊实践过程及成果。
【参加对象】学校制扇坊成员及辅导老师。
【活动形式】由本项目负责老师于3月初开展活动进行团扇的制作,于5月上旬在学校进行现场展示。
【活动要求】
*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;
*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8人,其中教师2人、学生6人。
活动六:学生书画作品(负责老师:胡秀娟)
【活动时间】3月13日——4月13日
【活动内容】本届比赛的主题是“成长·守护·筑梦”。健康快乐成长,守护美丽家园,筑梦美好未来。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、见证者,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力军。比赛旨在引导少年儿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,以自己的视角,通过绘画、书法等艺术形式来表达心中的美丽世界、和谐社会、友好城市、美丽乡村、幸福生活和快乐童年,激发少年儿童争做胸怀远大理想,放眼美好未来,主动向善向美,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【参加对象】五六年级学生
【活动形式】由班主任在班内进行宣传发动,每班选取2幅优秀作品于4月13日前交至胡秀娟老师处。
【活动要求】
1. 绘画作品
*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斗方(69cm*69cm),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(40cm*60cm)。
2. 书法作品
*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69cm*138cm)。